LEBR「低碳建築標示」新增中部及南部收件窗口
作者:管理員 於 2024-1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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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中心為強化LEBR低碳建築標示在地化服務並積極推廣政府政策及推動相關業務,增加中部及南部收件窗口(聯繫資訊詳表1),以擴大服務範圍並提升服務效率。爰此,自113年11月1日起,中部及南部區域(分區範圍詳表2)之申請案件送件資料請遞送至本中心中部及南部辦公室。

 1.建築中心北、中、南部辦公室聯繫資訊(表1)

北部辦公室

地址

(231)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5號3樓

電話

(02)8667-6111

#183王先生、#167江先生、#249蔡小姐、#203徐先生

服務項目

諮詢服務、業務承辦窗口、北區收件窗口

 

中部辦公室

地址

(403)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2段536號12樓

電話

(04)2312-5098 辜小姐

服務項目

中區收件窗口

 

南部辦公室

地址

(802)高雄市四維三路六號四維財經大樓四樓A6室

電話

(07) 330-8666 王小姐

服務項目

南區收件窗口

2.案件分區範圍(表2)

案件分區範圍

北區

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宜蘭縣、宜蘭市、花蓮縣、花蓮市、金門縣、連江縣

中區

臺中市、彰化縣、彰化市、南投縣、南投市、雲林縣、苗栗縣、苗栗市

南區

嘉義縣、嘉義市、臺南市、澎湖縣、臺東縣、臺東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、屏東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