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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內政部訂定發布「建築蘊含碳排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」,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生效。
2024-01-31
一、建築全生命週期碳足跡包含「使用碳排」及「蘊含碳排」兩部分,而依據111年國際研究顯示,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,建築部門總碳排放量約占37%,其中建築物使用階段碳排放量約占28%,而在建築物興建及修繕拆除階段之蘊含碳排放量約占9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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